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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进一步完善 但未具体规定赔偿标准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 常红 高星)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开幕,《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提请大会审议。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除指出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之外,还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考虑到国家赔偿案件涉及公民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等权利,案件情况千差万别,非常复杂,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经验不足的情况下,不宜在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可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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