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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09年8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0-2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4日下午对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已经比较成熟,赞成本次会议通过。法律委员会于8月25日上午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个别文字修改。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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