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9年8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晓东发言时说,昨天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一个很好的报告。畜牧法自2006年7月实施以来,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以这部法律为保障,抓住了畜牧法的关键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于存在的问题报告已经分析得很到位。
他提出三点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一,应该加大良种繁育体系的建设力度。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了搞好种养良种体系等七大体系建设。但实际上良种建设的投入还是不足,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项目的投资效益。一个良好的良种体系应该具有运行良好、研究开发能力强、技术辐射持久广泛,体系上下游结合紧密,研发和生产单位配合协调,不断为产业提供更新换代的良种等特点。在我国畜牧良种体系建设中,尚未形成研究开发和苗种生产的一体化长效机制。研发单位和良种培育单位的结合往往属于自发的、临时的和零散性的,缺乏明确、长远的育种目标。良种厂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不强。以我所在的辽宁盘锦市为例,生猪年出栏量60多万头,但仔猪良种使用率不足30%,这里是指从良种厂购买的仔猪。这些仔猪多是养殖户自繁(我们畜牧法也规定可以用这样的良种)。而且现有的良种厂标准也非常低,保种和育种技术简单、水平低。禽类方面,我们盘锦的特点是主产填鸭和肉食鸡,年产量已经超过2000万只,但没有一个像样的良种厂,就是繁育厂采用的种源,也不能保证是来自正规的良种厂。为此,建议国家加大在畜禽良种体系上的资金投入,特别是新品种的研发和推广。中国和世界的农业发展实践证明,良种既是发展农业的基础,又是发展农业的瓶颈问题。如水稻种植业,如果没有以袁隆平的超级稻为代表的一大批优质高产水稻品种的问世,就没有现在中国的粮食增产和稳产,也就没有这个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种植业和养殖业正是由于优良新品种的不断出现,才催生了产业的多次改革。良种是以生产生长速度快、抗病率强、肉质好、营养丰富等性状为主要评价指标,通过传统育种技术和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定向培育出的种养殖动物的种类。良种是强化农业基础,促进稳定发展的决定因素,特别是发展优质高效、高产、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的必然需求。这些观点已经成为世界和中国农业科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广泛共识。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在农业上的投入,我们建议将此投入的比例做进一步的调整,类似良种培育体系建设这样的“造血”工程应该加大比例。
第二,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施投入和理顺监管机制。市县级的畜禽产品检测部门的检测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化验室标准不够,功能不完善,仪器不全,方法也不到位,就算是省级的中心也难以发挥作用。比如三聚氰胺和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的难度相当大,一般的部门用他们的仪器是检测不出来的。像这类物质首先要知道它的分子结构,然后才能做标样和定性、定量的检测,而且检测需要很多高档仪器,如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我们的检测机构缺少资金,购买这些仪器比较困难,所以应该增加投入,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和标准。另外,我们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疫病防控能力的建设和执法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目前有几部法律比如食品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等,如果真正严格执法,工作量太大,做不到真正保证安全实时监管,应建立可追溯生产制度对问题源头严格追究。目前我们是多头管理,比如说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动监部门、药监部门,许多事情大家都来管。他们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来进行管理,但是什么事一较真儿又都没有人管,遇见事情、遇见问题都绕着走,好事都争着、抢着干,缺乏总体协调和责任的分工落实。比如说各部门都有检验室和设备,但大多成了摆设,各干各的,谁都不承担主要责任,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和我们特殊的管理体制是有关系的。每个政府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都有自己的行业归口部门,各有各的资金渠道,像信息渠道,也都是各自为战,难以统一,形不成合力。建议从中央到地方,每级政府都委托一个权威的部门,比如动监管理部门,整合资源来统筹监管。
第三,增加畜牧技术推广及质量监测科技人员的编制,扩大培训力度。现在市、县一级,特别是基层良种培育单位的科技人员、检测人员数量少、素质不高、资质低,满足不了育种和监测工作要求,严重制约着这项事业的发展。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是科技兴农的主导力量。建议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力度,鼓励扶持国家科研所、科技创新型企业对畜禽遗传育种研究、良种培育、繁育技术、推广应用的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进先进适用的技术,推进成果转化。建议出台奖励政策,对那些多年在良种研究、培育生产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要加强培训,特别是培训农民,使他们树立良种观念,愿意用良种、会用良种,从而享受良种给他们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增加畜禽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人员的编制,并对上岗的技术和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向生产者、加工者提供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包括技术信息的研究成果等,让他们的责任意识,特别是道德素质得到提高。最后,呼吁启动养殖动物良种法的立法程序,动物养殖业与种植业一样,可以说占我国农业的半壁江山。种植业有种子法,从良种工作在动物养殖业的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和良种的作用来说,对所有养殖动物,包括水生动物的良种工作一定要立法,用法律来保障动物良种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产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