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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

——分组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四)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9-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9年8月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摘登如下:

许智宏委员说,我比较关心太阳能发电的问题。我一直比较担心太阳能发电两头在外的状况。这部法律修正以后能不能起到促进作用,还需要更好地贯彻。国内很多企业生产多晶硅,大部分出口,依靠出口盈利,这样的状况不能长期持续下去,这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利。刚才有的委员提到,考虑目前中国的国情,相当时期内还是以煤炭为主,可再生能源中以水电为主。从长远来讲,特别是对化石能源总会有消耗完的时间,大概也就是几十年的时间。国家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研发,要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的作用。最近美国总统在美国科学院第146次年会上承诺,要把3%的GDP投入到研发中,在年初签署的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有约1200亿美元用于科技支撑高新技术的发展,其中可再生能源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就有468亿美元。这说明,美国在这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美国政府承诺计划用三年时间使美国可再生能源产量增加一倍,并提高3/4联邦政府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美国认为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美国复兴和再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而言,相当长时间内都要利用煤炭,但是从长远来讲我们要高度重视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最近美孚石油公司拿出6亿美元研究利用微藻生产生物柴油(据称,微藻的产油量可达大豆的100-300倍)。国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应该鼓励国内的大企业拿出一部分利润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研发,这在战略上对未来非常重要。

许振超委员说,目前来看,风电市场看好,国家支持、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所以现在风电制造企业一哄而上,我记得几年前我国的风电制造企业只有30几个,现在翻了一番还要多。而且我们的风电企业缺少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要不就是买的技术。我一直以为印度的风电不怎么样,结果调研以后发现印度的风力发电机质量非常好,运转几年没有问题,就是加点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坦率地说,我们自己很多的核心技术都是国外的,很多东西国产化以后存在着很多问题,可靠性不高,这也反映了我们现在的机械制造业急需产业技术升级。现在风电装置非常高,离地面70米-90米,风轮直径已经达到接近80米了,大概整个机组加起来总重量是100多吨。一下子安装到那么高的话,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调试不好,一天租用吊车是55万,而且一天还完不成,一般都是三天左右才能吊上去,要赶快维修再吊上去。另外,我国目前的风电机组缺少市场准入标准,我咨询过一些专家,风电机组生产的检测检验缺少国家标准,修正案应予规定。我建议,从风电制造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技术升级来讲,除了有一些已经规定的内容以外,第24条第(一)项后面加上一句“优先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电企业发展”。

张洪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说,国家应加大力度支持将各类可再生能源先进的技术标准纳入到法律当中去。为什么?结合气候变化,结合奥巴马新政,结合新一轮的工业革命,谁掌握了先进的标准,谁就掌握了制高点。现在社会上流传的话也非常有道理,那就是一流企业讲标准,二流企业看品牌,三流企业才是讲团队。谁掌握了先进的标准,谁就掌握了核心竞争力。气候变化对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但同时也是我们发展的有利机遇。如果在可再生能源法中把这一条加上去,那么太阳能也好,风能也好,生物能也好,才有望在21世纪,在新一轮的工业革命中能够有所作为,而且能够大有作为。

王晶(全国人大代表)说,历次全球经济危机中,最后的突围还是靠新技术革命。上一次世界经济危机主要靠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把整个经济带动起来了。在这一轮的全球经济危机中,很多发达国家也提出新技术突围应该是在新能源技术方面,新能源问题也是全球的问题。从产业的角度看,过去的30年,我国比较快速粗放地发展,很多企业基本上都在传统产业价值链中处于较低端,而我们耗费很多的资源和人力,附加值却比较低。但在新兴的技术领域我们有机会进入价值链的高端,主要靠技术创新。刚才很多委员说到,现有的新能源产业企业有很多。建议国家要加大对真正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的投入,有时往往一个产业中真正搞科技创新的企业却发展不起来。因为科技创新投入是非常大的,关键技术的研究需要很长时间。刚才张代表讲到太阳能应用成本很高,很大的问题是核心技术掌握在别人手上。其实太阳能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多晶硅的研究,关键技术在别人手上,而我们必须付出很大成本。我们福建闽江上面的很多沙就是多晶硅的原材料,现在我们的沙非常廉价地出口给日本,日本研制成多晶硅卖到我们国内的时候,价格非常高。所以太阳能现在的关键是多晶硅关键技术,钱是被他们赚走了,我们处于低端。建议对于真正搞科研、以技术的提升来做资源再生的企业或者研究部门,国家要出台一些好的政策来扶持,包括财税政策和一些金融政策。另外,在应用方面,因为新的能源发电在原来传统的电力使用上也会带来负面的问题,我建议是否在有些地方做一些“智能电网”的试点,把原来传统的技术和新技术结合,通过试点来推广,这样可以防止我们在推广新技术过程中走弯路。最后建议防止打着新能源的概念,一哄而上,但是实际上它耗费的资源和能源更大,国家要有专门的部门来规范行业行为。

王敏刚(全国人大代表)说,今天早上听了很多专家、委员的宝贵意见,对于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谈点意见。刚才各位专家讲的都是对于科学技术的意见,很多都不是一个五年计划,而是跨越多个五年计划的措施,现在的科学技术不代表未来科学技术的状况。所以,我们在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的时候,要考虑未来科学技术的发展。作为港区人大代表,有机会到安徽参观了“小太阳”,当时我们理解,中科院发展“小太阳”是利用核聚变的原理把海水分解运用作为能源,是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能源问题的,当时告诉我们大概这个技术20年就可以利用。这样的科学计划对我们的再生能源是很重要的部分,但是在这个文件中我们看不到这样的内容。我认为,“小太阳”计划是20年之内可运用而不是100年的话,这对我们未来的发展是很重要,对于中短期发展措施有关键性作用。刚才各位专家提到有环保、太阳能、光能、水能、风能等等,发展与环保长期存在着矛盾,希望我们在发展的过程中把对环保的影响降到最低,所以假如“小太阳”计划有可能性,我们要对这方面有所考虑。

黄鸣(全国人大代表)说,太阳能热电技术,现在成本上已经达到2毛钱一度电,是常规电价的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光伏在西北是2块,我们这个地区大概在3-5块之间,两者差二三十倍,像南极烧开水、采暖,太阳能技术都已经达到了,这个技术应该充分推广,从热力上可以解决我国三分之一的总体能耗。我国在世界上地位已经非常高了,但是这种领先很快就可能被超过,奥巴马政府在光热的投资每年的投入达到几十亿美元,我国对于科研和设备的投资投入很少,希望通过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改增大投入,与国外接轨。具中国特色的、95%以上的中国享有的知识产权应该特别重视,社会、媒体、上层领导对这个问题也应重视。(中国人大网  唐志强整理)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9-15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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