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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

——分组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二)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9-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9年8月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摘登如下:

索丽生委员说,我总体上赞同修正后的草案,特别是第8条加入了根据“能源发展战略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状况”的字样,这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状况。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脱离实际技术发展水平,盲目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情况。另外我还特别高兴地看到,第9条增加了“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我希望真正切实按照新条文的规定,科学地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指导今后的发展。现在新能源出现了一些无序发展的情况,比如风能有一哄而上的趋势,特别是在发展当中,忽视了对生态的负面影响,本来是想搞一个清洁能源,结果反过来对生态造成了负面影响。风能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鸟类的生存安全,对鸟类的迁徙、觅食和生产产生影响。一些风电场选在一些湿地、滩涂,会给湿地滩涂资源带来新的破坏。再如光伏发电,根据很多专家的估算,太阳能电池板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耗去的能量至少要占以后发电的一半以上。如果按20年计算,至少前10年以上是在弥补以前耗去的能量,后几年才能带来一些功能。特别是光伏发电我们没有核心技术,对我们来讲是“两头在外”,原料大量进口,我们加工生产,消耗能量,造成污染,生产出来的电池还用不起,又要出口,因为核心技术在外,东西很贵,发的电也用不起。当前不是考虑大规模上的问题,而是有计划地去攻关,在技术成熟、降低成本以后再考虑发展的问题。据统计,我们单晶硅切片和电池板的产能已大大过剩,生产者或者不理解污染环境的问题,或者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追求GDP,而不是真正从利用可再生能源角度去发展光伏。另外,我在这里还要呼吁,现在谈可再生能源的时候,把技术上最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水能边缘化了。和气候变化问题类似,西方国家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过了,他们现在已经达到70%-80%,反过来压我们。毫无疑问,水能的过分利用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60年代、70年代当人们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的时候,水能开发利用都是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要把水能充分地利用完,在那种思想指导下自然会带来一些问题。水电开发技术现在非常成熟,应予大力发展。我还想说明的是,我们现在统计能源、能量的时候,注意数量而不注意质量。风能、太阳能因其随机性、间歇性、不稳定性,除了给电网一定电量以外,实际上给电网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而水能具有最好的调节性,是多多益善,它的机组启动、停机比火电机组还来的快,所以它是最优质的电能,不要光从数量上考虑,还要从电网的安全,从供电的稳定和电能的质量等方面来统筹考虑。所以我呼吁对水能的开发利用还是要加大力度,在可再生能源中它实际上是挑大梁的,因为风能、光伏的发展至少在可预见的20年、30年内和水电相比还是一个零头。众所周知,水电的开发曾带来较严重的移民问题,但这不是水电开发固有的问题,而是体制机制带来的问题。水电站能赚钱,为什么移民不能分享到相应的利益?既然是赚钱的项目,为什么有一部分人富了,有一部分人穷了?显然是分配机制的问题。从技术上、体制机制上改变,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少到最低程度。现在谈到水能,就划作常规能源,好像变成常规就不好了,就排斥在可再生能源之外了。我国水电资源世界第一,应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利用。

尹成杰委员说,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在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在发展太阳能和风能方面还没有从实际条件出发,存在着重复建设的状况。据有关专家讲,风电在整个电网上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7-10%,超过这个比例可能给电网的运行带来安全隐患。从全国来看,整个风能所占的比重很低,但是从一些局部来看,发展的风电不能完全上网,这个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上,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结构不合理,现在对太阳能和风能的发展扶持力度比较大,而对利用农作物秸秆和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扶持力度较小,造成一些生物质发电企业亏损运行,甚至难以为继。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林业剩余物发电,有利于带动农民增收,保护生态环境,消灭病虫害。目前,对生物质发电的扶持力度远远不够,特别是生物质发电上网的价格也与太阳能和风能发电上网价格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看到一个资料,太阳能发电上网的价格是生物质发电上网价格的4倍,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性。这些情况表明,现在我们的可再生能源法对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地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王云龙委员说,提两点建议:一、从更高层次上认识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现在是从能源角度讲的,意义就不展开说了。实际上,还有一个原料的问题。因为我们所用的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实际上又是化工原料,也就是油头、煤头、气头,所有的化工原料都是从这三个方面来的。所以还要节约下这些原料,为我们子孙后代用。我当年在晋城工作的时候,当时顾秀莲同志刚回到化工部当部长,我们晋城的3号煤层,是非常适合做化工原料的,作为能源烧掉,太可惜了。当时我们就提出来,能不能请我们国家投资开采9号煤层和13号煤层,把3号煤层留下来作为化工原料,如果作为化工原料,可能还能用几百年,如果作为原料烧掉,十几年就烧掉了。当时我和我们的市长一起给顾秀莲同志汇报,顾秀莲同志非常支持,但是没有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支持。现在3号煤层已经基本上烧完了,太可惜了。建议能够从原料的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认认真真的把这项工作做好。二、这部法律案里面要加强有关科学技术方面的内容。要想办法提高科技含量,必须要想办理降低成本,否则长时间下去也会有问题。这包括一系列的技术问题,不光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问题,也存在着电网方面的问题,还要研究新能源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要加大研究力度,加以解决,无论是从人力上、经费上,都应该加大力度,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我想这对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和推动。

谢克昌委员说,如何通过该法的修正促进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需要引起重视。以风电为例,尽管200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250万千瓦,但也只占总装机容量8亿千瓦的1.56%,至于发电量所占当年总发电量的比例就更低了,只有不到0.4%(120亿度/3.5万亿度),仅仅是装机容量比例的1/4,显然不只是收购制度的问题。还有,由于缺乏统筹协调、规范发展,很多大公司急于上马“圈风”,风机装备大部分从国外购买,缺乏自主创新。至于太阳能发电,目前的成本是燃煤发电的8-10倍,如无载体太阳能无法转变为人类所需要的能量,而载体材料的生产要消耗能量,因此不利用可再生,利用了则不再生。用于太阳能发电的光伏电池材料多晶硅在制造过程中不仅能耗高,污染还十分严重。目前原料和市场两头在外,但一些企业看到有利可图,部分地方政府也为体现GDP政绩,争先恐后,一哄而上,结果形成消耗了我国的能源、污染了我国的环境却为发达国家生产了清洁能源,而这些国家还要强收“碳关税”。由于盲目生产和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多晶硅国际市场的价格只是原来的1/3左右,在建的停了下来,建成的达不到产能,企业欠银行的贷款,员工需要安置,于是借国家要扩大内需、保就业,不少企业向国家要补贴。因此,建议在修正案的第9条中“因地制宜”前增加“立足国内”;“实施进度”前增加“自主创新”的内容。

庄先委员说,第9条,原来规定的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建议将“统筹兼顾”改为“统一规划”,即“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乌日图委员说,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支持是应该的,但也要体现出从法律上严格控制,其实可再生能源也并不是取之不尽的能源,比如风电,很多人认为风能是取之不尽、可以无限量开发利用的。实际上,作为发电的风资源也是有限的。现在很多地方的风场基本都开发完了,并不是只要有风就能发电。因此要统筹规划,有计划的开发风能资源,避免各地一哄而起上风电。

汪恕诚委员说,风电这几年发展相当快,每年翻番,从200万千瓦变成400万,400万变成800万,今年年初已经变成了1200万千瓦,在世界上排名第四。正因为发展快,所以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些新问题需要在前进过程中解决。但从应对气候变化角度来讲,加快发展风电的大方向是不会有问题的,不要因为现在发展快,出现了一些无序问题就“纠偏”,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我们可以规范秩序,但是不能打击,所以这是我们这个法最重要的一条。为什么要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就是为了推进它、促进它的发展,而不是说发展过快了,要限制,这是本法的要害。

刘振伟委员说,突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防止无序建设。法律修改应突出规划的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增加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的内容,在国家层次,担负起统筹协调发展规划实施、产业政策扶持、不同投资主体的利益关系、核心技术攻关等职责。

严以新委员说,可再生能源是一句很时髦的口号,国外都在做,中国太阳能电池现在产能是250万千瓦,占全世界的37%,但是中国真正使用的是很少的。我们的风能产能也占了世界产能的一半。虽然我们的产能第一,但是关键的技术并不在我们的手上,所以我们要加大这方面的科研投入,使我们不仅在制造方面占第一位,同时,在核心技术等方面也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还有水电的问题,我们国家的开发力度是相当大的,如果按照目前的势头开发下去,2020年可能达到3亿千瓦。西南的水电开发同时要强调保护,开发和保护一定要并重。现在的圈电情况相当严重,有两个电站马上就要发电了,但手续还没办,所以在新能源发展当中也要关注这个问题,不能一窝蜂上,要有规划,要强调规划,没有经过批准,没有经过环保部门论证的,很多东西是不能上的。

汪光焘委员说,新能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发展是新潮流,美国、欧洲发展比较快,其他国家也在起步,中国再生能源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问题。会上发的参考资料提到,现在我们是水电16.7%,风电年年翻番,太阳能光伏电池世界生产量第一。同时,进入农村的沼气发电和生物质能源发电都已经在起步,但是我们可再生能源总量除了水电以外只占百分之一点几。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能够改变经济结构。有人估计,这次金融危机之后,可再生能源发展对能源结构的改变是克服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此我们环资委开展了法律实施的后评估,解决当前突出的问题与加快发展的关系问题。有些企业用得不好就叫“垃圾电”,也就是说,它的间歇性和随意性等不稳定因素,是当前电网所不能承受的。这就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可再生能源规划,规划只讲总量,没讲布局,只讲自身的发展,没有讲其他能源和网络的衔接。

刘如军(全国人大代表)说,要提高再生能源的技术标准和装备的技术标准。以免一哄而上,将来再淘汰。其次,规划要科学,和其他行业的发展能够相融合、相衔接。我是钢铁企业的,河北钢铁是原来邯钢、唐钢两个企业合并的,现在产能是5000万吨,去年销售收入是1670个亿。今年世界500强的375位。钢铁行业对装备技术已经有了一些规定限制,我们电网的规划应该要与之相适应,但是现在有些地方不相适应,钢铁行业按照先进的工艺技术标准设计了,但是到电网那里又接收不了,这点要有所规划。

张红(全国人大代表)说,目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最突出的问题应该是规划的问题,存在着开发利用与技术成熟度、使用成本不协调的状态,使得目前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制造加工产业发展速度,远远大于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发展速度,正如刚才贺委员说的情况,特别是光伏90%多都是出口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不平等、不协调的问题,仅靠电网全额收购并不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建议规定能源发展规划的制定程序、效力以及不遵守能源发展规划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必须要加强能源发展规划。另外,建议针对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状况,对各种可再生能源分别单独规定,使其更有针对性,在细化可再生能源发展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条文后,不可忽略、也不能弱化支持可再生能源非发电类的开发利用,如太阳能的热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梯级开发利用,应该给予可再生能源其他类的开发利用以明确的财政支持。

李万忠(全国人大代表)说,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我认为很必要。内蒙古风力资源比较集中,特别是我所在的乌兰察布市,是内蒙古风力发电最多的地方。这两年风力发电遇到了一些问题,我连续两年在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建议中都有这个内容。第一,现在风电发展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入网的问题。内蒙的蒙西电网总容量是3000万千瓦,风电不超过电网总容量的15%,也只能发500万千瓦。去年乌兰察布一个市就达到了80万千瓦。所以对电网的问题,建议对风力发电比较集中的地方,规划为风电基地的地方,电网要有直通车,否则风电的再发展就会受到制约。第二,规划的问题。可再生能源能也要分清哪些是清洁能源,哪些是非清洁能源,优势的可再生能源要优先利用。在规划中说了规划的内容,我认为在规划内容中要增加资源评价。比如风电要达到2500小时的等效时数,这两年有的下降到了2000小时,有的是2000小时以下,风电的最大制约就是不稳定性强,等效时数越低的风电对电网的威胁越大,所以应该制定一个标准,达到标准时数的要优先发展,有一个先易后难的原则。

张庆伟(全国人大代表)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三年多以来,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次修正以后,如果就通过实施,会出现一个问题:可再生能源法基本上就像一部可再生能源发电法,这次修正完全是围绕着发电这件事进行,可再生能源利用是多方面的,这样还不完善,这部法律需要融入的内容很多。另外,还包括其他利用途径,包括潮汐的利用、水电、地热利用等等。在太阳能方面也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我们要走出误区。刚才索主席讲到光伏发电问题,实际上光伏发电在我国基本上是一个科技泡沫,它的发电成本非常高,在青藏高原1.9元一度电,这是光照比较好的,在内蒙3元钱才可以发一度电,在山东大概是4元钱,在江浙一带是5元钱一度光伏电,太阳能光伏产业,这样高的成本原因在哪?其中采矿要消耗能源,而我国硅矿不很丰盛。另外,硅要进行结晶,结晶过程是高耗能的过程,经过结晶之后成为硅棒,然后再进行切片,这个切片也是高耗能的过程。这几个阶段就大量地消耗了能源,所以光伏发电是消耗能源、浪费资源的,我们不能把它推崇为应该推广的新能源。现在各级领导都认为一个光伏太阳能灯放在这里,确实感到很好看,但是背后的成本非常高。因为非常耗电,国外电比较便宜,他们不做,搬到中国来做,从硅矿采挖到结晶硅,最后到切片,成本也很高。另外,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后要上网,发的是直流电,直流电上网还要有一个转化过程,这个转化技术我们基本上也不掌握。这种情况我们还积极鼓励,这就有问题。美国出现了不用结晶硅、不用硅片,搞的膜技术,这个成本会慢慢降下来,不用结晶硅,这个技术我们不掌握,而且目前转化效率还是很低的。所以太阳能利用作为可再生能源,一定要走出光伏这个误区。真正效率高的还是热发电,热发电的成本大概只有2、3角钱。所以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有所考虑,应该有优先发展、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的分类政策,应该制定这样一个产业政策,在规划中提出来。第二,太阳能这个产业到现在为止,大概全国有6000家企业生产,去年经济危机以来,大概有4000家停产,光伏企业基本上都停产了,热水器产业还可以。这恰恰给我们一个调整产业结构的机会,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鼓励太阳能热发电,应该重点推广成本比较低、技术也比较成熟的,我国能够掌握到80%的知识产权,基本上相当于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应该发展这些成熟的东西,不要不加区别地一拥而上。建议及早制定各种各样的可再生能源产品标准,尽快提高准入门槛。(中国人大网  唐志强整理)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9-09-15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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