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4日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删除四部法律中“投机倒把”规定
草案对我国现行法律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定作出了修改。
根据草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四部法律中有关“投机倒把”、“投机倒把罪”的规定予以删去并作出了修改。这意味着“投机倒把”这一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名词将成为历史名词,不再出现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当中。
清理修改注意法律之间的衔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草案时认为,为了使正在形成并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统一、和谐,通过法律清理,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法律之间明显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作出修改,是必要的。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介绍,二审稿注意法律之间的衔接,做出了相应文字修改。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今后应当继续开展法律清理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要更加注意法律之间的衔接,在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时,及时对与之不一致的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