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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建立国家驻外外交人员工资调整机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6-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陈菲、杨维汉)为保障驻外外交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驻外外交人员法草案,对驻外外交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做出规定,明确实行职衔与级别相结合的驻外工资制度。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驻外外交人员工资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驻外外交人员的工资和生活待遇。驻外外交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国家为驻外外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安全保障。驻外外交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和任期假。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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