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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5年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2万多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4-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杨维汉、孙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2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时透露,有关部门已连续五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2万多家(次),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2万多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不断深入。据了解,1987年,全国人大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先后于1995年和200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全面推动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实施了200多项大气环境标准,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周生贤说,五年来,有关部门严格实施“区域限批”政策,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质量改善。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违法企业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减排工程真正发挥减排效益。

    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也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周生贤在报告中指出,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先后实施了“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清洁能源重点工程,积极鼓励核电发展。

    据了解,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水电、核电和风电的使用量增长了37.2%,天然气的使用量增长了61.4%,新增的清洁能源替代了约1.1亿吨标准煤。

    “能源节约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统计显示,与2005年相比,2008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0.08%,相当于近三年累计节约能源约2.9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9万吨。2006年以来,国家已安排170亿元支持农村沼气建设,建成农村户用沼气达3050万户,农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

  来源: 新华网2009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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