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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4-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杨维汉、孙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2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时说,我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周生贤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全民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有所好转。”

    周生贤介绍,环境保护部与各省(区、市)、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分别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减排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的工作力度,出台脱硫优惠电价等经济激励政策,推动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污染减排取得重要进展。环境保护部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火电装机累计3.63亿千瓦,形成年脱硫能力约1000万吨。与2005年相比,脱硫装机占火电总装机的比例由12%上升到60.4%,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了8.95%。

    国家还通过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防治大气污染。周生贤介绍,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高排放、高耗能行业盲目扩张。建立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提高了铁合金、焦化、电石等10多个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建立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实施经济补偿政策,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

    据统计,2007年至2008年,全国共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水泥1.05亿吨、炼铁6000万吨、炼钢4300万吨、焦化6445万吨、土焦4700万吨、火电装机3107万千瓦,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与2000年相比,2008年单位GDP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了57%、76%和82.8%。

    周生贤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先后批准了汽车、钢铁等10个行业的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严格环境准入要求,严防“两高一资”项目的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在保增长的同时,坚持环境保护不动摇。

  来源: 新华网2009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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