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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审议批准中委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4-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周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

  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的说明中表示,为了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两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两国经贸和人员往来的顺利进行,两国在司法领域逐步开展合作。2002年8月,委方向我方提出缔结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的建议。2008年9月,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与委内瑞拉外交部部长尼古拉斯·马杜罗·莫罗斯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了中委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中委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条约的适用范围;拒绝或者推迟协助的理由;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执行请求的方式和费用;保密和限制使用;调取证据;送达文书;争议的解决;条约生效、修正和终止程序等。同时规定,双方负责联络的中央机关,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方为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总检察院。

  国务院经审核认为,中委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内容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我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这一条约的批准和生效,有利于促进中委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该条约。

  来源: 新华网 2009-04-20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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