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2月2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隋明太审议时说,物价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对金融危机、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次常委会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不仅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总的感到,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是一个实事求是、回顾总结工作系统全面、分析查找问题中肯到位、对策措施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可行性的报告。
他说,提两点原则性的意见和建议。第一,从一定意义上讲,立法重要,执法更重要。基于这一认识,我建议要针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一些地方商场、商户、商贩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扰乱物价秩序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价格行政执法的力度,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和遏制滥涨价的问题。
第二,建议高度关注,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意义重大的工作。报告虽然讲到了这个问题,但不突出、不具体、细化不够,应当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应的对策措施。今年9月份我去江西革命老区作过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调研,深切地感受到该法的一些制度规定已经与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亟待进行修改。鉴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修订该法列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委再做深入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对修订草案再加以修改充实,并及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能够尽快颁发施行。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