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陈斯喜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尹中卿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三、任命刘振伟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