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11届常委会第6次会议>>相关专题>>社会保险法草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王飞、刘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2-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王飞、刘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二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对此作出规定。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目前,我国部分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做到了省级统筹,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是大趋势,长远目标应当是实行全国统筹。国务院已提出2009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2012年实行全国统筹的目标。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的规定。

  来源: 新华网2008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相关文章
“新农合”写进社会保险法草案医疗保险专章
社会保险法草案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社会保险法草案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张柏林作关于社会保险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社会保险法草案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