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飞、张景勇)保险公司高管违法导致公司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二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解释说,为了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修改后的修订草案作出了上述规定。
当前位置: 第11届常委会第6次会议>>相关专题>>保险法修订草案 |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飞、张景勇)保险公司高管违法导致公司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二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解释说,为了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修改后的修订草案作出了上述规定。
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 |
《保险法》修订草案将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
保险法修订草案不再对“保险行业协会”作专章规定 |
孙安民作关于保险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
保险法修订草案加强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