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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修订草案不再对“保险行业协会”作专章规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2-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飞、刘铮)保险行业协会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二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对保险行业协会仅作原则规定。

  保险法修订草案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加入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加入保险行业协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因此不在各单行法中分别对有关的行业协会作出规定。

  来源: 新华网2008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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