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0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符桂花说,关于陈至立副委员长做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我很赞成,通过检查进一步了解了这部法的落实情况,也通过检查,引起人们对当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重视并不断地完善。
她说,提3条建议。第一,尽快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提升规划评价工作的法律地位。规范开展规划评价的范围、规划阶段、规划变更、规划评价审查,环境意见效力等等,制定规划评价的收费标准,规范规划评价收费的环评市场。
第二,制定环评报告的专家审查技术规范,完善专家审查程序和原则,建立专家审查意见负责制度、专家考核制度、专家组长考核制度,审查意见媒体公布制度,加强环评专家的培训,提高专家的政策水平、技术水平和审查水平。
第三,进一步研究完善环评公众参与的技术规范,促进建设单位、政府环评单位、专家和公众信息交流和沟通,保障公民在环境行政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