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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贵:统一环评标准保证环评审批公平性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0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周家贵说,上午听了陈至立副委员长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个报告既对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同时,也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在各地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提出了贯彻好、实施好这部法律的建议。

    他说,我觉得这个报告很好,三位副委员长带队执法检查,本身就说明和证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部法律执法检查的高度重视。我有幸参加了7月份由路甬祥副委员长带队赴重庆市环评法执法检查组,对重庆万州、长寿、云阳及重庆工业区、化工园区进行了执法检查。从重庆市的情况看,环评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不错,环评法的实施,对推动重庆市两型社会建设、保护三峡库区的一湖清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点上的问题,这些问题陈至立副委员长在报告中都提出来了,这也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来完成的。

    他说,我提几点具体的建议。第一,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环评考核标准、质量标准和编制单位独立的体制运行机制,以避免环评编制单位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的属地关系和利益关系,以保证环评审批的公平性和项目的可行性。

    第二,环评法是国家实施资源保护,循环经济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统一、规范、可行的区域、流域的环评技术体系和信息体系,区域互动、全面联动,形成环评资源、技术、数据的共享机制和交流平台。

    第三,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环评管理进一步从区域性、流域性体制管理上制定制度,并针对区域、流域差异和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横向上使区域间责任和利益平衡;纵向上使整个流域责任和利益分担,使各区域、各流域对各自辖区辖域的环境管理各自承担责任,共同分享资源利益。

    第四,国家保住三峡库区的一湖清水,就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峡库区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库区周边县市在规划启动三峡工程建设中失去了很多发展的机遇。同时,由于库区水资源的保护,现在也没有、也不可能有大的发展项目和工程。三峡库区的一湖清水,既是重庆的、长江的,也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库区周边的人民群众为三峡工程作出了牺牲,国家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建议给予多项的专项资金的支持,以保证一湖清水呈现在世界人民面前,保证库区和谐社会的构建,推动和有利于库区自身经济的建设和环境的保护。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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