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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结合整体规划健全环评制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0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强审议时说,我认为这个执法检查报告很好,工作做得很认真。执法组到了很多省进行执法检查,还委托一些省自行检查,这种做法很好。

    他说,在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报告中第11页强调:“要进一步健全规划环评制度,推动规划环评全面开展。”我认为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很多时候是单独就某一个企业、某一个项目进行环评,这样可能对项目带来很多困难和问题。比如先确定了项目的位置、区域、大小等等,如果对环境会带来一些影响和问题,怎么办呢?我们强调城市的规划,一个城市里面总有生活区、住宅区。另外,一个城市免不了会有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些污染比较小一些,有些污染可能重一些,甚至有些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污染,要采取更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才能使这个企业得以在这个地方落地。如果原先没有进行很好的规划,或者是某一个开发区、某一个社区、村落认为这里有空地可以让企业来发展,但是这个企业进去后可能会对周边的一些地区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我认为,环评制度的确要跟整体规划很好地相结合,这样对环评工作才有利。

    他说,南方某市上了一个项目,实际上这个项目也并非像有些人所宣传的那样,说它的毒性怎么怎么样。由于它周围有一些生活区等原因,因此对环评产生了意见,最终使该项目无法落实,移到了其他的城市。这说明,环评所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和规划的正确与否以及是否按规划办是很有关系的。

    他说,我们现在存在的问题,往往是首长意志,比如新领导上任,他总想对某一个地方做些好事,搞一些大的动作,因此还对原来的一些规划进行变动。如果是经过了科学论证的规划,随意变动并不好,要相当长一段时间保持不变,政府一任接一任地干,才能把城市建好,把城市各方面的功能完善起来,这样一来每一个项目的环评就比较容易。

    他说,如在某一个指定区域,允许上一些有一定污染的企业,这些企业再配合一些环保措施,企业可以在这里发展。因为,这些地区在规划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相关的问题,而不是把这些企业放到不该放的地方之后再考虑环评。所以,在执法检查中强调了我们要进一步健全规划环评的制度,而且推动规划环评全面开展。

    他说,我认为“全面开展”确实至关重要,而且是基础性的工作,要一抓几届,一抓就要持续几年、十几年,使整个环评工作和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正轨,搞得更好。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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