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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日图:环评要与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相联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0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审议时说,我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写得非常好,调查和问题讨论都比较深入。

    他说,我想补充一个意见,即环评不仅要评建设项目,评工业和能源类行业,评铁路、公路、港口等区域规划,还要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联系。

    他说,最近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开展了“十一五”中期评估工作,评价考察了几个省。从调查的情况看,我觉得“十一五”提出的节能环保的那些约束性指标完成的难度很大,分析其原因,还是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还是热衷于搞投资上项目,不考虑节能环保的任务能不能完成。有的地区按规划要求,二氧化硫排放和化学需氧量的任务本来就很重,但还在违规上项目,增加GDP。这样,节能环保指标肯定不可能完成。所以,环评工作要重视对每个建设项目的环评,还要评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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