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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兴长:正确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加强队伍建设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10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姜兴长审议时说,总的来说,这两个专项工作报告比较客观、全面、实在。

    他说,对两院提三点希望和建议:第一,两院都要进一步增强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司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在新时期新阶段,做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一是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奠定建设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要深化对坚持依法治国、践行执法为民、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认识,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三是要把确保国家安全放在司法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面对境内外敌对势力的诋毁破坏,面对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噪音杂音,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捍卫我们的政权,捍卫我们的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要着力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更好地体现在惩治、预防犯罪工作中。面对当前我国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严的一手必须坚持,该重判的一定要重判。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必须从法定量刑幅度、情节、程序、时效等方面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稳准狠的予以打击。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既要通过打击处理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也要坚持惩办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教育改造,使他们改恶从善,走上自新之路,而不能使他们走上与社会更加对抗的道路。同时,对大多数违法犯罪,尤其是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失足青少年、初犯、偶犯,该宽的一定要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动辄采取强制措施、定罪判刑、收监关押,就可能强化他们的自暴自弃心理,增强他们与社会的对立情绪,不仅不利于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反而可能促进他们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所以,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多研究采取一些化解仇恨的办法,真正运用好宽这一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从我们前一段调查研究的情况看,抓紧统一政法各单位的宽严标准、执法尺度,有针对性地加强案例指导,是司法部门乃至整个政法战线的当务之急,希望两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落实到执法和司法的各个环节。

    第三,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努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司法队伍。在全部司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班子建设是关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法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在发展变化,司法部门担负的职责任务也在发展变化,面对这些发展变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特别是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司法队伍的执法司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首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并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广大法官、检察官和两院其他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把党装在心中,把人民装在心中,把法装在心中,把正义装在心中,认真恪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最后,在调查中我们也感到两院还有不少实际困难,所以这里需要呼吁一下。请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关注支持两院工作,着力解决两院队伍中现有审判、检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物质保障不到位,与新形势下日益繁重的审判、检察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11-10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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