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10月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方新审议时说,我认为高法和高检对这次报告比较重视,准备得比较认真,从报告中可以看出,“两高”在加强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确实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她说,我提两点建议。第一,关于宽严相济的政策,在这方面比较容易出问题。宽严失当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因为自由裁量权太大,为什么宽、为什么严,宽严的标准是什么?虽然已经发了一些文件,但是问题还是很多。例如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司法机关之间、不同的法官之间对宽严标准的掌握不尽一致。司法队伍人员的水平、素质也会影响对宽严标准的掌握。两个报告都提到了这个问题,建议认真研究,宽严相济政策到底如何执行,它的标准是什么?同时建议对有些案例做深入解剖,然后再做宣传。我们虽然实行的是大陆法系,但是对一些案例的宣传和普及还是必要的。例如许霆的案子,昆明对类似的案子判了20年,许霆一审判20年,二审判5年,如果不是媒体和互联网的介入,不知道还是否是这样的结果。对这种典型案件应该有正面的阐述,首先是罪与非罪的问题,他到底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犯了什么罪;其次是宽严的标准和尺度,为什么宽,为什么严。
第二,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这是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也引起了很多歧义。现在不仅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执行率很低,也存在着如何宣传的问题。现在有时对被告人的同情超过了对被害人的同情,比如马家爵的案子,比如杨佳的案子,都是对被告人的同情超过了对被害人的同情,被告人家属得到的救助超过了被害人家属得到的救助。社会一定要有是非,才能真正维护正义。同时,建议研究设立相应的基金,吸纳财政和社会的资金,救助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这也是其他国家通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