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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斌:加大自侦自诉案件的监控力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0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10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丛斌审议时说,两院的报告,总体来讲写得非常好,法检两院院长在报告中都讲了,要“执法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都是正确的。“两院”近年来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安定、科学执法、执法为民这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检察工作和审判工作也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这也是有目共睹的,应当给予肯定。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回避自身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应该着手去解决和研究这些问题。

    他说,第一,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上,怎样做到自我完善、自我监督。这几年在处理自侦案件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有些冤假错案长期得不到解决。实际上这些年检察院确实做了很多工作,但基层检察院在某些案件上的执法不公,就会严重影响我们检察院的形象。我建议最高检察院应当在这方面加大监控力度。

    第二,关于对刑事自诉案件的监督。刑事自诉案件是不告不理的案件,现在这类案件的发生率很高,处理当中有一些确实是有问题的。当事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在法院申诉,法院迟迟不立案,而且要求在原审法院申诉。到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说自诉案件我们不管,因为开始的程序是公诉人没有参与,我也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从哪来的。我们不能只搞大案、要案的监督,对这些和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自诉案件也要重视起来,该抗的也得抗,自诉案件很多一拖就是几年,造成累诉,使老百姓对司法机关有意见。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检察院的注意。

    第三,关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据我了解,当事人对法院不满意、人民群众对法院不满意,主要出现在一些审判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管是刑事案还是经济案和民事案件都有,这还不是极少数,占有一定的比例。人情案和关系案发生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较高,刑事自诉案件也有,这个问题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最高法院应该拿出具体措施,尽量减少人情案、关系案。人情案、关系案不光是发生在基层法院。

    第四,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议在办理和专业技术关系密切的案件时,应当聘请素质好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作陪审员。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人民法院办理这类案件的质量。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11-07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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