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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茂东:依法履行职责 维护法律尊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10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审议时说,人大常委会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和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依法办理刑事案件是国家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司法活动。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应当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冤假错案时有发生,虽然是少数的,但是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是极坏的,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冤假错案的造成是检察院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的。

    他说,我重点对检察院的工作提出两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的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刑事诉讼的监督,根据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包括监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这四个方面都有监督权。当前在刑事诉讼中存在很多问题,无论是侦查阶段,还是起诉阶段,还是审判不公等造成的冤假错案都与检察院没有很好履行职责有关系。因此,我建议检察机关在监督工作中要真正地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采取符合法学基本逻辑的措施,纠正监督不力的问题。不能以支持、配合为理由、为借口,放松和放弃监督,更不能放松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二,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自己的性质和地位。我国的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参与刑事、行政诉讼的活动,对有关机关及其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根据这些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机关,现在最紧迫、最必要的任务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着维护法律尊严这一任务进行。近年来老百姓反映很强烈的就是冤假错案的问题。我国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政府是平行的,根本没有隶属关系,所以不存在敢管和不敢管的问题,不敢管是不作为的表现,没有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作用是任何其他机关都不能代替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最根本的就是有效地监督国家司法权力的行使,防止和纠正国家权力被滥用,依法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和执法违法的行为,这些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挥好职责,有效地遏制当前在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11-06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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