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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景富:加快立法 使刑事审判监督规范化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0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20081026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白景富审议时说,这两个报告总体还是比较好的,一是“两高”对这个报告很重视;二是“两高”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效;三是清醒地看到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四是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措施,这些措施也基本是可行的。

    他说,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主要问题是检察院能否敢于监督和善于依法监督,而法院的关键是能不能正确地认识监督和正确对待监督。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接受监督也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解决这个问题根本办法是加快立法,在法律上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抗诉案件,检察院抗诉了,法院必须在多长时间之内给予答复?没有规定。一两个月,三四个月都成,那怎么解决问题。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检察院到底参加不参加?死刑复核案件如何监督?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何监督?检察院参加不参加?这些问题都没有规定。

    他建议:第一,把这个问题纳入立法计划;第二,在立法之前“两高”可以共同研究,先从“两高”的规定、“两高”的文件做起,先走内部规章,把监督问题规范化。怎么实现公平、公正?没有监督不能实现公平、公正。而政法部门公平、公正执法给社会以正义,这是政法部门的核心问题,也是老百姓对政法部门最根本的要求。要做到这点,必须加强监督。所以要从立法上解决监督问题,通过监督解决执法公平、公正问题,解决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11-06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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