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炯绘
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共有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审结,年均递增2.75%。案件压力日益加重,如何确保司法公正?
10月26日,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维护刑事司法公正,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报告。
5年依法宣告1.4万名被告人无罪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两高”本次报告中的一组数据,显示其不负神圣法律职责:
——5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8.5万件,判处罪犯418.4万余人,年均分别递增3.44%和5.85%;其中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2万余人,同比上升12.15%。同时宽严相济,对107万名罪行较轻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同比上升36.48%。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1.4万余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5年来,法院对9万余件二审案,改判或发回重审,同比下降2.4%;对确有错误的8282件申诉案改判或发回重审,维护法律严肃性。法院接受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审理刑事抗诉案13496件,对其中抗诉理由成立的3449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5年来,法院当庭宣判率和审限内结案率年均分别为25.43%和99.56%,2007年比2003年分别上升5.31%和1.2%。
——针对超期羁押现象,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集中开展清理,共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5181人。几年来,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审判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大幅减少。
公正审理每一起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提出新要求、新期待;刑事审判队伍现状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刑事审判中还存在不少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胜俊坦承当前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面临四大挑战和问题。
他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切实保证裁判经得起法律衡量、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历史检验,最大限度地赢得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信任和尊重。
对检察机关存在的不足,曹建明也不讳言: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履行监督职责的需要,监督水平有待提高,仍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等。
他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要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要重点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和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裁判的监督等。
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等制度
目前,已有14个省市地方法院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对无法得到赔偿的被害人给予救助;5年来,法院对12.6万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配合社区、学校、家庭进行矫治。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和刑事审判工作需要,王胜俊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刑事法律制度”:一是适当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提高办案效率;二是适当延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期限,以确保审判质量;三是确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充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四是制定刑事证据规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五是完善刑罚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制度,增强改造罪犯效果。
曹建明也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刑事立法”,通过立法解释或修改刑法,对各类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做出科学规定,以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他认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范围、程序和措施的立法还不够完备,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应进一步明确,增强监督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