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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5年来提出审判活动程序违法纠正意见31097件次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 隋笑飞)五年多来,中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依法监督纠正审判活动中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共提出纠正意见31097件次,人民法院已纠正26705件次,纠正率从2003年的40%上升至2007年的76%。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说,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了对法庭审理中违法行为的监督。对那些认为不及时纠正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的,依法建议休庭;对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对严重违反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依法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明确规定检察人员出席法庭时应当履行的监督职责。2003年以来,共派员出席第一审法庭2001670次、第二审法庭36977次、再审法庭1116次。

  同时,各级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对审判活动中侵权行为的监督。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依法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对未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未通知被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庭,影响其依法在法庭上陈述意见的;裁判文书未按规定时限送达,影响被告人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的;以及未依法告知权利义务等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为,各级检察机关及时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检察机关对对审判环节超期羁押的监督也不断加强。曹建明指出,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工作,共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5181人,其中审判环节超期羁押13057人,一批历史遗留的久拖不决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在此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羁押期限预警提示、提前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形成了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审判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大幅度减少。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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