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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五年来共判处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有罪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0-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 隋笑飞)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说,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平均每年递增2.75%。在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77.52%。

  王胜俊说,五年来,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20万余件,判处罪犯160万余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7.41%和32.82%。

  王胜俊表示,全国法院五年来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犯罪,判处罪犯10万余人,同比上升26.92%,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王胜俊透露,五年来全国法院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罪犯12万余人,同比上升12.15%,其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犯8056人,同比上升1.87倍。依法从严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判处罪犯6659人,同比上升66.89%。

  同时,全国法院五年来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107万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同比上升36.48%,占判处罪犯总数的25.72%,同比上升1.56个百分点。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判处未成年罪犯38万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2.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6.74%和1.37倍,配合社区、学校、家庭进行矫治;依法减刑200余万人次,假释9万余人,同比上升25.84%,促进罪犯改造。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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