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隋笑飞、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6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刑事案件424万余件,平均每年递增2.75%。
王胜俊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时介绍,刑事审判是国家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司法工作,事关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5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8.5万件,判处罪犯418.4万余人,平均每年分别递增3.44%和5.85%。
王胜俊同时指出,5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爆炸、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120多万件,判处罪犯160多万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7.41%和32.82%,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占41.06%,超出全部刑事犯罪重刑率22.8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