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黄庆畅、刘晓鹏)在10月23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国家赔偿法】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为:畅通赔偿请求渠道、完善赔偿办理程序、确定双方举证义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受委员长会议委托作议案说明时表示,国家赔偿法没有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目前在民事侵权赔偿中,可以请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一些人大代表、地方和部门提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及生命健康权,同样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实践中,不少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修正草案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同时,考虑现实情况,法律难以对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具体应用解释。
【防震减灾法】学校抗震标准更高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对于已经建成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建设工程,就当采取抗震加固措施”。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说明时说。
陈建民表示,此次修订,对当前防震减灾工作的成功做法,特别是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做法予以制度化。据了解,修订草案对现行法律作了较大幅度的补充和修改,由48条扩充为99条,增加了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邮政法修订的说明。邮政法修订草案根据《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对快递等邮政业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并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同时,修订草案还增加了“经营快递业务的规定”一章。
修订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还有:明确规定了政企分开后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较为全面地增加规定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制度和措施,补充、完善了安全监管的制度和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