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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议案提请审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0-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郭晓宇今天下午,国务院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议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是国际核不扩散与核安保领域的重要公约,其宗旨是保护核材料在国际运输中的安全,防止未经政府批准、授权的集团或者个人获取、使用、扩散核材料。我国于1989年加入了公约。

  国际原子能机构于1999年启动了公约的修订工作,2005年7月,公约修订案获得通过。截至2008年9月,已有18个国家批准了公约修订案。

  国务院经审核认为,公约修订案的内容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相抵触,批准公约修订案对维护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加强我国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促进我国核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有关规定,外交部就公约修订案的适用问题分别征询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同意适用公约修订案。建议经修订的公约生效后同时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来源: 法制日报2008-10-24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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