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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兰: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9-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美兰审议时说,保护儿童合法权益,让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国家的责任。

    她说,这几年过来,虽然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监督、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各司其职的格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看数据:一是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其中“网隐少年”约占10%左右。二是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约有5800万人。其中,留守幼儿约有1585万人,其中3-5周岁8583人。三是全国有初中毕业生1963.7万人,其中有300多万人没有升入普通高中,加上初中辍学生共有440多万未成年人无学可上。以上这些未成年人都处在“失学、失管、失业”的状态,令人担忧。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建议国务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李建国副委员长报告中提到的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积极地行动起来,为他们创造适合他们的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服务、教育、感化、挽救等教育方针为主的机制,尽快出台有效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中国人大网2008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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