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8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代表郑捷发言时说,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建议加上进一步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并将其逐步纳入国民经济终身教育系统。
她说,其实,家长教育在城市中是有的,虽然它的时效性还值得进一步探讨,但是在农村这块基本上是空白。我提这一条,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特别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新的内容,家庭教育其中一个主要的对象,就是对家长的教育。二是在未成年人犯罪的人群中,其中有家庭问题的人是居多的,所以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未成年人的问题不在于未成年人,而是在于成年人。我们平常所讲的,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说是加强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抓好家庭教育是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之一。三是对于家庭教育的内容,我想应该包括示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法律意识。对家长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是结合实际,依法分年龄、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教育。从孩子的出生时,就应该教育家长、让家长意识到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父母,一直到孩子成长起来。我想做一个合格的家长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它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环境,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良性循环的一个起点。
来源: 中国人大网2008年9月8日
责任编辑: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