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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8月29日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吴邦国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任免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专题讲座第五讲《公共财政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审议拟提请表决的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的报告。

(王伟 文/王新庆 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08-29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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