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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存在五大问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8-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8月28日电(顾瑞珍、冯磊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28日说,我国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但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存在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等五大问题。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益性文化设施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目前,辽宁、江苏、湖南、内蒙古、贵州、福建、重庆、陕西、甘肃等全国大多数省(区、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已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全国文物系统1581个博物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现了100%免费开放。实行免费开放的单位努力创新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公共文化设施的吸引力,未成年人集体参观人数成倍上升,有的场馆甚至出现爆满情况。

  李建国说,当前,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总量不足。专属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全国有5400多个,平均每7万名未成年人才拥有一个活动场所。

  二是投入不足。2007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仅为15.04元。除博物馆、纪念馆外,其他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财政补贴基本未落实。

  三是发展不平衡。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公益性文化设施相对较多,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匮乏。

  四是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有些公益性文化设施虽已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但管理模式陈旧,设施落后,功能单一,举办的活动对未成年人缺乏吸引力。

  五是一些公益性活动场所改变公益性质。有的以培养特长生为名收费经营,为少数人服务。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建议:

  ——进一步加大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适合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管理和使用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充分发挥现有活动场所的作用。要切实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特别是被挤占、挪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应予收回,恢复其公益性质。

  ——稳步推进学校文体设施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对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8月28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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