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6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审议时说,我完全同意回良玉副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报告。这次四川等地遭受特大地震,破坏性强、涉及面广、救灾难度大。天灾虽然难免,但我们可以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他说,这次的救灾工作得到全国人民和很多国家的赞扬: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高度重视。二是有关部门的齐心协力,特别是军队、武警、消防、公安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四是救灾工作的公开透明。特别是信息的及时和全面公开,整个抗震救灾工作果断有力、紧张有序、持续有效地全面展开。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方针和五项重点工作安排符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我完全赞同。
乌日图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重视农村住房和乡村道路建设。他说,今年初我带队去湖南、贵州调研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深入农村查看了农村的受灾情况。这次汶川地震反映出农村的受灾情况更为明显。特别是农民住房和乡村道路最为典型。我们都看到,农民住房结构根本没有抗震、抗压的考虑,多数农民住房都没有一根钢筋。这种状况不仅仅是灾区的个案,全国都普遍存在。乡村道路建设这些年应该说成绩很大,但从这次受灾后可以发现,问题还不少,应该好好检查一次这些年的“村村通”的质量。受灾地区的农民住房、乡村道路和我们城市的高楼大厦及城市间的高速公路网络形成鲜明的反差,这种差别提醒我们,不仅要重视城市建设,更要重视农村建设。不能仅热衷于创造经济建设项目的世界第一,更要关注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消灭“倒数第一”。“三农”问题不是抓一下就完了,而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这些年国家财政状况很好,应该说有能力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二是认真总结这些年国家在救灾工作的成功经验并逐步纳入法制轨道。今年的两次救灾工作,政府的工作力度很强,但工作中也有一些关系协调差和工作机制混乱的情况。我们有突发事件应对法,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充分发挥这个法的作用,是这部法不符合实践,不具操作性,还是什么问题,我建议常委会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执法检查。
三是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建议加强中央和省的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统一调度和协调,因为现在既有中央资金又有地方资金,既有对口支援又有社会单位的定点支持,既有国内的各种捐助又有国际的捐助,所以要提高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率,避免“利益重复”现象的发生。
四是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洪水、台风等具有灾害风险大、损失严重的特点,靠一般的商业保险机制难以应对,完全靠政府救助也是不可能的。要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财经委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委员长的要求,已经开展了关于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课题研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以及这方面的专家学者,目前已形成一个初稿。四川地震后我们加快了课题研究的进度,将尽早向常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