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 0 0 8年4月2 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 0 0 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 0 0 8年4月2 4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