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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及高火险企业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快讯:消防法修订草案规定,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高火险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来源: 新华网 2008-04-22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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