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全面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
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
海南省人大财经委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和全国人大的统一部署,结合海南实际,在省委的领导下,以全省一盘棋,统筹谋划,加快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一、专题学习研究,深刻领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点
《指导意见》印发后,海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2018年5月10日,省六届人大财经委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财经委全体组成人员原原本本集体学习了《指导意见》。委员们认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在全省推进此项工作,有利于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文件精神;有利于以监督促改革,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地见效;有利于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委员们认为,《指导意见》是新时期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程序和方法等,推动《指导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保障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我省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海南实际制定全省《实施意见》
2018年5月21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关工作的汇报,要求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调查研究,起草《关于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常委会党组研究通过后报省委,由省委办公厅印发执行。2018年6-7月,常委会预算工委走访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并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上海、浙江等地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常委会预算工委起草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前提下,紧扣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针对我省预算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借鉴外省先进经验,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请示报告方式,采取专题请示报告的方式一事一报。二是对听取意见建议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征求意见对象为财经委组成人员、计划预算审查联络员和专家咨询组成员;明确年度预算分析报告要报人大常委会会议参阅。三是对开展专题调研和听取专项报告进行细化,明确每届人大至少要听取两次有关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支出政策的专项报告,开展调研或视察。四是对推动落实人大决议有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将推动落实和跟踪办理的内容拓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听取政府报告的审议意见、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中所提的主要意见建议。五是对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2019年要形成全省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预算联网监督网络,并就强化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设施设备的保障提出要求。六是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更加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实施意见》已由海南省委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三、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落实中央关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各项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就要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地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局,将预算审查监督和经济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中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对海南重点发展旅游、互联网、医疗健康、金融、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大力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提出了要求。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2018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关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就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情况和“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两场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预算资金如何在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进行了询问。在互联网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过程中,委员们对财政资金支持互联网业发展,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环境营造、市场主体培育、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肯定,也对现行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不够清晰,扶持对象仍欠精准,对社会资本的带动和撬动作用不强提出意见,要求财政部门精准确定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和项目安排,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在“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专题询问过程中,委员们指出电缆管沟建设由市县政府具体负责,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部分市县特别是贫困市县落实电缆沟配套资金的压力较大,建议省财政部门完善省与市县财力与支出责任的关系,统筹协调、指导市县有效解决电缆沟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指导意见》要求
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将部门预算列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并要求在政府预算审查编制前,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201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常委会预算工委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人大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参加部门预算布置会议,提前了解掌握预算编制政策调整情况并依法提出有关建议。在2019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上,常委会预算工委针对项目预算编制不实、测算粗放、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标准欠科学导致预算支出进度缓慢和追加经费并存、部门预算调整频繁等问题,一一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建议,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针对当前我省财政资金有限、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资金需求大、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提出制定项目支出标准体系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智库的参谋助手作用,省人大财经委进一步完善了专家咨询组制度,将聘请专家拓展到全国范围,增加专家人数至20名,并建立与专家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邀请专家参加专题调研,充分调动专家参与预算审查监督的积极性。此外,随着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深入推进,财政支出政策更加复杂,政府投资项目更加多样,预算审查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预算工委对口监督工作部门多,涉及面广,人手少,再加上预算编制时间紧,无法“包打天下”高质量完成部门预算初步审查工作。为此,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将由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常委会各工委负责审查2019年对口联系部门的部门预算,充分借助各工委的专业优势,促使项目支出安排更科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提升监督手段,加快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和网络化。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预算联网监督工作。2017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向省委提出充实人大预算监督力量,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要求,省委书记刘赐贵同志做出批示。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省编委的积极协调帮助下,经中编办批准,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于2017年10月加挂“预算工委”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8年3月,省编委批复同意常委会预算工委增设预算监督处,增加行政编制3名,主要承担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职责。在省财政厅的政府财政管理系统的平台上,增加了预算联网查询功能模块,对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多角度查询,财政预算执行、非税收入、政府性债务情况采取月报或季报形式定期推送。
《指导意见》下发后,我省进一步加快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相继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签约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式启动海南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研发工作。我们将以全国统一版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设定预警参数,今年年底实施本地化部署,实现全省市县同步实施。当前,我省已经进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期,我们将组织常委会各工委依托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省本级部门预算审查,通过系统了解财政“一下”数据,全面掌握项目测算、绩效目标等具体情况,为预算审查提供更加快捷、完整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