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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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21件,涉及17个立法项目。其中,建议制定法律的议案14件,涉及12个立法项目;建议修改法律的议案7件,涉及5个立法项目。
  环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赵乐际委员长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指示要求,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安排,将办理代表议案与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开展立法调研和法律实施监督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努力提升议案工作整体成效,推动生态环保领域立法、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议案办理工作机制。制定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和计划;编印《全国人大环资委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手册(2023年)》;认真梳理议案涉及立法项目,确定每一件议案协助办理单位;召开18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做好议案办理工作。二是完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建立环境资源领域代表库,邀请有关代表参加环境资源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把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贯穿议案办理全过程。在吉林、浙江、福建、安徽、江西、云南等省份召开议案办理座谈会,围绕议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三是完善议案办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托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和全国人大政务平台,建立议案办理“一议案一群组”,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工作进度、初步办理意见和有关立法工作进展。做到办理每一件议案都与领衔代表沟通联系,办理结果都向每一位提案代表反馈。
  2023年9月11日,环资委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对21件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11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在立法规划中作出统筹安排,建议抓紧做好起草、研究论证工作
  1.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1件
  2.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议案2件
  3.关于制定国家公园法的议案1件
  4.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2件
  5.关于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
  6.关于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碳中和促进法的议案各1件
  7.关于制定淮河保护法的议案2件
  二、5件议案涉及的4个立法项目,建议在环境(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中统筹考虑
  8.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议案2件
  9.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
  10.关于制定环境教育法的议案1件
  11.关于制定塑料污染治理法的议案1件
  三、5件议案涉及的5个立法项目,建议在推进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政策标准中统筹考虑
  12.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1件
  13.关于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法的议案1件
  14.关于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的议案1件
  15.关于制定核损害赔偿法的议案1件
  16.关于制定节约用水法的议案1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编 辑: 刘海滨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