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2021年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2月1日宣布,欢迎符合“两会”疫情防控要求的中外记者届时参加采访。记者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5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12-26)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单位联络员表 (2021-01-05)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团新闻联络员表 (2021-01-05)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报名汇总表 (2021-01-05)
-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团随团记者采访报名汇总表 (202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