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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2007年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华社记者 王建民 摄 |
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邹声文)又是一年春草绿。2008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任期将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立法者更加注重倾听普通民众的声音,监督“一府两院”更加注重实际效果,代表履行职责更有保障……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书写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辉煌篇章。
审议、通过100余部法律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届全国人大成立伊始,就确立了这样一个重要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攻坚克难,抓紧制定了一批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了一批现有法律,五年共审议、通过了100余部法律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妥善解决了一些立法难点,行政许可法、监督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先后通过实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统帅,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位阶层次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八次审议物权法 创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之最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物权法,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高票通过了这部法律。
除内容条款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外,物权法本身的审议、修改过程也是一波三折。从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获得通过,它先后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一再刷新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的最高记录,成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
由于物权制度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又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物权立法过程中,非常注重听取各方意见。仅仅是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等就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就立法中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专门举行立法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