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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告

( 第三号 )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1-2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于2008年1月27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会议选出了12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了1名得票数不少于选票三分之一的未当选为代表的候选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时递补。现将选举结果予以公布:

    一、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单(12名,顺序按繁体字姓名笔划排列)

    李沛霖、招银英(女)、林笑云(女)、姚鸿明、高开贤、陆波、崔世平、梁玉华(女)、梁维特、贺一诚、刘焯华、刘艺良。

    二、未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递补名单(1名)

    刘永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已将以上选举结果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

    2008年1月27日

  来源: 《人民日报》 2008-1-28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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