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生的大事之一。但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与政府、事业单位相比偏低的问题日渐显现,亟需尽快缩短差距。”全国人大代表吴永平对记者说。
谈到形成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吴永平代表向记者介绍,一是历史原因。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企业逐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制度,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未来养老金参照职工的缴费工作年限、缴费工资额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为依据,据有关资料,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基本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60%。而政府、事业单位则由财政全额拨款,退休金由国家列入财政预算,未来退休金以其工作年限和本人工资额为主要依据,金额为本人工资的90%左右。因此,企业与政府、事业单位无论从工资基数,还是从养老金与退休前工资的比率,都存在着巨大差距。二是近年来国家逐年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在调整政策上也存在着差异,政府、事业单位养老金涨幅高于企业。
上述原因造成了这种差距越来越明显。因此吴永平代表提出具体建议:一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继续增加企业养老金补贴额,采取措施,缩小现已退休人员养老金之间差距,争取用3—5年,使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基本保持一致。二是,国家应充分考虑煤炭行业的特殊性,给予煤矿井下从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倾斜政策和补助政策。将煤炭企业统筹外支出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列支。
来源: 法制日报 2009-03-13
责任编辑: 王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