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长吴爱英20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说明时强调,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详细]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当日在对决议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决议草案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为:一是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二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明确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主干法律。同时,适应“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详细]
2006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五年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视、监督和领导下,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辛勤努力,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