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张媛 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六次执委会日前在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加强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积极推动劳动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011年,全总参与了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办法等10多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会议指出,2011年,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两个普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着力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为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各级工会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形成党政工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在全国31个省(区、市),有23个省(区、市)人大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或集体合同条例,2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下发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文件,26个省(区、市)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本地“十二五”规划,15个省(区、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党政工作考核体系,22个省(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联合发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7个省(区、市)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各级工会推动制定保障职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145个,规范性文件488个。截至目前,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32个有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