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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吉林进行科技进步法(修订)立法调研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7-05-2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吉林日报讯(记者李泳沩)5月10日至17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祝平率调研组来到吉林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进行立法调研,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恩祥陪同调研。调研中涉及到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投入、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许多问题。  

        在吉林省期间,调研组先后听取各级政府的汇报,并多次召开相关部门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又赴长春、吉林、通化的一些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各地、各方面人员,建议考虑修改和完善目前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中介机构等主体在推动科技进步活动中的地位与法律责任,将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建立科研机构新体制,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保护知识产权,强化技术标准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法律化;对科研经费的投入不仅要有定性的规定,更要有定量的界定;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及管理者、决策者、评估专家等各方面的权利和责任等。

        来源:  吉林日报  200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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