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讯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方新说,修订义务教育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的重点。我参加了法律修改全过程的各项工作,这次执法检查中一个特别突出的感觉是,只要我们党、我们人大、我们国家认真想办的事,一定能办成,这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关键是要下决心办。
关于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她建议:
第一,关于农村的义务教育,到目前为止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当然还要继续加大投入,用好这笔钱。但是经费保障初步解决后,关键是师资队伍的建设。除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外,教育部门应该特别关注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现在教师的经费是中央转移支付直接支付的,而且义务教育法还规定,教师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级公务员的水平。由此教师成为农村地区收入相对较高且最有保障的人群之一。很多人想进入到教师队伍,但由于用人机制的问题,想要的进不来,各种各样不合适的人都挤进了教师队伍。我们可以调查一下,在现有教师队伍中,能去第一线上课的有多少。因此,需要深化改革人事制度,包括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第二,关于城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在执法检查中我们看到很多地区在均衡办学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例如沈阳、铜陵等等。
但总的来说,城市上学贵、上学难的问题并未解决,甚至愈演愈烈。为什么?因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和保障是普惠制,只要认真做了,广大农民普遍受益,当认识到其重要性时,大家都会做。但是城市的教育均衡化是一种利益的再调整,会伤及部分人或集团的利益,所以它的难度和阻力特别大。但如果难度大就不解决,就依然会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教育的均衡化不是措施和办法的问题,关键是如何下决心。
第三,在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素质教育。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尤其是名牌高校、重点高校供不应求的状况解决不了的话,素质教育就难以解决。建议在现行体制下,在强调素质教育的时候,是不是能更多地关注能力教育,特别是学习能力。因为在当代社会,对人而言,最重要的能力是学习能力。我们讲“国学”,《中庸》里就讲到,学习是一个“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的全过程,学习能力就应该包括这五个方面的能力,但是我们现在的学生只会读书、背书,连提问都不会,更不用说思考、实践了。希望教育部门在强调素质教育的时候应该突出能力教育和能力培养。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