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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闽检查《劳动法》执法情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5-11-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记者  郑昭
  福建日报讯  11月8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福建检查《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9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福州听取了省政府的汇报,并与省直有关部门座谈。
  何鲁丽在汇报会上说,当前,就业、劳动保障和劳动执法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根据新的形势总结《劳动法》贯彻实施中的经验,研究并督促解决遇到的新问题,切实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促使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认识各自在《劳动法》实施中肩负的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扎实地实施好《劳动法》。何鲁丽指出,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这次执法检查涉及的内容既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又是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抓住关键,确保取得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亚衍主持汇报会。副省长李川作了汇报。他在汇报中说,近年来,我省加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完善配套立法,构筑《劳动法》贯彻实施的平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执业培训;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加强《劳动法》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两个确保”,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李川说,我省刚刚召开了省委七届十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和安全等问题。我们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新的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劳动法》。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赴福州、泉州、厦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情况、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等。
  来源:福建日报  2005年11月10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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