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讯(王丹容 袁艳)昨前两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温,就我市贯彻落实《劳动法》情况进行检查。
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法》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在温期间,执法检查组重点就劳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落实和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情况、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以及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等四方面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近年来,我市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贯彻实施《劳动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今年3月份开展“和馨行动”以来,全市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用工情况大检查,努力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合同签订,探索建立防止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82094家企业166万名职工中有135万人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1.3%,有1.2万余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何鲁丽在肯定了我市成绩后指出,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对我国经济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切实提高全社会劳动法律意识;要依法行政、公平执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劳动法》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使之成为广大劳动者的“保护神”。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还分别与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家、劳动监察人员、企业工会干部以及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并赴部分民营企业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圣平,市领导王建满、连正德、刘奇等陪同检查。
来源:温州日报 2005-11-04
中国人大网 2005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