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讯(记者 金成龙)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与省政府交换执法检查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贾志杰代表检查组向省政府反馈意见。省长王金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本立,副省长黄海嵩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周本立主持会议。
会上,检查组首先充分肯定了我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总体工作。检查组认为,《安全生产法》实施两年多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比较好,安全生产工作正在逐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总体上呈现平稳趋好的态势。与此同时,安徽省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工作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制保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安全投入机制,落实安全技改措施;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国有大型煤矿管理水平较高,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较强。检查组同时指出,安徽省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检查组建议: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重要性的认识,警惕事故抬头苗头;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构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体系,保护煤炭资源,加快资源整合,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煤炭和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加强地方法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许嘉璐在讲话中强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只有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才能做好工人培训、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等工作。安徽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希望安徽再接再厉,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更紧,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使安全生产工作在已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在听取了检查组意见后,王金山表示,省政府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落实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以检查组这次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为我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于友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王大成,全国人大代表朱庆龙、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梁嘉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安徽日报 2005年6月16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 包瓴瓴